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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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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前方律师事务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工作安排的公告


山东前方律师事务所

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工作安排的公告

目前,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确诊病例在不断增加,形势严峻,全国绝大部分地区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积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山东省、淄博市政府对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山东前方律师事务所就工作安排特公告如下:

一、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关于迟延省内部分企业复工的紧急通知》,本所开工时间暂定于2月10日,具体时间随政府通知随时调整。在疫情防控期间,本所各位律师的电话、微信等通讯方式将保持畅通,在家实行网络办公,为客户解决问题。

二、没有特殊紧急情形,一律不准本所律师在本单位或其他地方会见当事人或客户,切记,您的身体健康已经不属于您个人,还有亲人、同事及其他人。如遇紧急情况,确需在律所会面的,首先必须经过主任批准,并提前了解客户健康状况,要求客户正确佩戴口罩进入办公区域。如有违反,自己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延迟半个月上班。

三、请各律师特别注意手头在办案件的诉讼时效、上诉期限等法定期限;配合办案机关的工作安排,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利益,并向客户做好解释与沟通工作。

四、已排期案件及时与涉案法院、仲裁机构沟通,其中对于必须开庭的案件,做好开庭准备工作及律师个人防护,必要时可进行自行隔离,并于庭后通过电话或微信与当事人沟通,在安全防控前提下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利益。

五、律所全体同仁要做好个人及家庭疫情防范措施,杜绝参加多人的聚餐、娱乐等活动,严格执行卫生部门发布的防范措施。

如遇国家、省、市政府相关通知做出变更的,另行通知。在此期间给各位客户及来访人员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同时,在这个特殊而又漫长的春节假期里,祝大家平安吉祥、身体健康!

附:疫情防控期间联系人及电话:

胡友谊律师(主任):13506434445

娄焕资律师(副主任):13953338792

高健博律师(副主任):13864455662

 

 

       山东前方律师事务所

         2020年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