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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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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前方律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

山东前方律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


 

 

    诉讼服务收费标准

    一、担任民事、商事、行政诉讼案件的代理人

    (一)按审判阶段确定收费标准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1-10万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基础服务费6-6万元,诉讼(争议)财产标的额超过1万元的,按下列比例分段累加计算:

    1万元(不含)—10万元(含)部分收费比例为10%

    10万元(不含)—50万元(含)部分为6%-8%

    50万元(不含)—100万元(含)部分为5%-6%

    100万元(不含)—500万元(含)部分为4%-5%

    500万元以上部分由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协商确定。

    (二)再审、申诉案件分别按照一个审判阶段确定的收费方式和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

    (三)反诉案件,在本诉案件收费的基础上按照上述收费标准酌情减收。

    (四)民事、商事、行政诉讼案件同时涉及财产和非财产关系的,按较高者计算并收费。

    二、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

    (一)按照各办案阶段分别计件收费。

    1、侦查阶段:6-6万元/件;

    2、审查起诉阶段:6-8万元/件;

    3、审判阶段: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的,1-10万元/件,担任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酌情减收;

    (二)二审、死刑复核、再审、申诉案件,按照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

    (三)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按照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几个罪名或者数起犯罪事实的,且案情复杂重大的,可以与当事人协商确定。

    三、担任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的代理人:1万-10万元/件。

    四、代理以上诉讼案件,也适用计时收费,收费标准为300-3000元/小时,不足一小时的按一小时计;办理法律服务事项花费在旅途的时间,折半计算。

    五、法律事务特别重大、疑难、复杂的,可以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在事务所指导价上限10倍以内(含10倍)协商确定律师服务费。

    六、律师事务所代理同一个案件两个以上阶段的,可以自第二阶段起在相应事务所指导价基础上酌情减收律师服务费。

    七、风险代理案件,由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根据案件复杂情况、疑难程度具体协商,但国家规定不得风险代理的案件除外。

    非诉讼法律服务收费标准

    一、解答咨询

    1、解答来访咨询,律师事务所随机安排律师解答的,300-3000/小时。

    2、出访解答咨询,律师事务所随机安排律师解答的,张店区内500/小时,张店区以外1千元/小时。

    3、咨询人指定律师解答的,按照被指定律师所属类别的计时收费标准计费。

    二、参与谈判、调解、出席会议

    收费标准同解答咨询。

    三、草拟、审查、修改各类文件、司法文书、出具法律意见书、签发律师函、发表律师声明、进行律师见证

    每件基础服务费1千-5千元,涉及财产关系的,同时按照所涉财产标的额,每件加收5‰。见证律师前往事务所以外的场所进行现场见证的,在上列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再加收2千元/件。

    四、尽职调查

    每件基础服务费5千-1万元,涉及财产关系的,同时按照所涉财产标的额,每件加收1%;不涉及财产的,另外,根据调查事务的具体情况另议加收金额。

    律师前往淄博市以外的场所进行尽职调查的,在上列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加倍收费。

    五、房地产类专项服务

    1、陪购房屋、房屋租赁或房地产转让2千元/件。另外,按照合同的总价款,每件加收3‰;

    2、房屋按揭2千元/件。另外,按照借款总额,每件加收1.5‰;

    3、房地产开发4万元/件。另外,按照相关房地产的总标的额,每件加收2‰。

    六、公司、企事业专项法律服务

    1、参与设立公司等各类企事业单位,设计个性化的单位内部治理结构,代办申请和登记,每件基础服务费6-1万元,并根据设立单位的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按下列比例加收服务费:

    (1)100万元(含)以下的,每件加收3‰;

    (2)100万元(不含)—1000万元(含)以下的,每件加收2.5‰;

    (3)1000万元(不含)以上的,每件加收2‰。

    2、参与外资设立公司等各类企事业单位,设计个性化的单位内部治理结构,代办申请和登记,每件基础服务费10000-30000元,并根据设立单位的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按下列比例加收服务费:

    (1)100万元(含)以下的,每件加收5‰;

    (2)100万元(不含)—1000万元(含)以下的,每件加收4‰;

    (3)1000万元(不含)以上的,每件加收3‰。

    3、参与重组并购

    每件基础服务费2万-5万元,另外,按照交易资产的总标的额,每件加收5‰。

    4、参与改制

    每件基础服务费5万-10万元,另外,按照改制企业的资产总额,每件加收3‰。

    5、参与投融资

    每件基础服务费5万-10万元,另外,按照拟投融资的总标的额,每件加收3‰。

    奖励佣金,与事务所推介的客户成交的,再加收实际投融资总额的5%。

    6、参与各类招  投标事务。

    每件基础服务费5万-10万元,另外,按照招投标金额,每件加收5‰。

    7、尽职调查

    每件基础服务费10万元,所涉标的额超过500万元(含)的,超过部分加收2‰。

    8、参与公司上市、证券发行

    每件基础服务费20万元,另外,按照募集资金的总额,每件加收1%

    9、参与清算

    每件基础服务费20万元,另外,按照清算企业的资产总额,每件加收5‰。

七、法律顾问或其他非诉讼专项法律服务收费按照房地产类和公司、企事业专项法律服务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

    本收费标准自2019年1010日起执行。

 

 

山东前方律师事务所

2019年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