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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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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服务,排忧解难,业务精湛,力挽狂澜”——山东前方律师事务胡友谊团队获赠锦旗
2019年4月10日上午,当事人臧先生前往山东前方律师事务所,向代理其保险维权案件的胡友谊律师团队送上了一面写有“诚信服务,排忧解难,业务精湛,力挽狂澜”字样的锦旗,向胡友谊律师及其团队成员表达了最衷心的感谢。【案情概述】 【法律分析】
2019年4月10日上午,当事人臧先生前往山东前方律师事务所,向代理其保险维权案件的胡友谊律师团队送上了一面写有“诚信服务,排忧解难,业务精湛,力挽狂澜”字样的锦旗,向胡友谊律师及其团队成员表达了最衷心的感谢。
【案情概述】
原告:臧先生
被告: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委托招商银行淄博西城支行代为销售保险产品。2016年3月23日,原告臧先生通过该行与被告签订保险合同。2018年2月,原告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及时通知了被告,并于3月13日告知被告确诊为肝细胞癌,3月26日被告收取了原告第三年的保费,5月9日被告下属淄博中心支公司以原告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为由违法解除合同并拒绝理赔。
因此,臧先生来到山东前方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在了解案情后,胡友谊律师团队接受了臧先生的委托,并进行了案件讨论,决定在一审中由高健博律师以及实习律师孙瑞晨出庭代理臧先生进行诉讼,顺利获得了一审获赔保险金50 0000元的胜诉判决;随后被告提出上诉,胡友谊律师以及实习律师孙瑞晨代理臧先生进行诉讼,最终驳回被告上诉,维持原判。